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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商场监督管理厅安排抽检26类食物共2253批次样品。抽检的2253批次样品中,合格样品2232批次,不合格样品21批次。不合格样品为酒类7批次,食用农产品13批次,调味品1批次。不合格产品状况

(一)标称吉林省蓝杉酒业有限公司(原相富酒业)出产的小米枸杞酒(制造酒)(125ml/瓶 40%vol、相富及图形商标、出产日期2021-04-07),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规范和质量要求,查验组织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查验院。

(二)白山市江源区榜首山货庄出售的标称白山市龙卧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出产的龙卧春人参酒(制造酒)(500ml/瓶 42%vol、出产日期2020-12-08),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规范和质量要求,查验组织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查验院。

(三)标称白山市亿亿源科技有限公司出产的松茸枸杞(制造酒)(125ml/瓶 42%vol、森之松商标、出产日期2021-06-01),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规范和质量要求,查验组织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查验院。

(四)长白山维护开发区池北区新钰坊特产店出售的标称长春市国成鹿业有限公司出产的鹿血酒(I型)(制造酒)(125mL/瓶酒精度:36%Vol、鹿康益生及图形商标、出产日期2018-03-20),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规范和质量要求,查验组织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查验院。

(五)吉林隆玛特集团有限公司榜首分店出售的标称延边牧马人酒业有限公司出产的桑葚酒(制造酒)(100ml/瓶 酒精度:42%VOl、延盛商标、出产日期2020-03-24),经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查验院查验发现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规范和质量要求。延边牧马人酒业有限公司对查验成果提出异议并请求复检,经长春海关技能中心复检,保持初检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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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吉林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长春车城万达店出售的标称白水狂药(康平)酿酒有限公司出产的白水狂药金奖酒(白酒)(500mL/盒 52%vol、出产日期2018-12-24),经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查验院查验发现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规范和质量要求。白水狂药(康平)酿酒有限公司对查验成果提出异议并请求复检,经长春海关技能中心复检,保持初检定论。

(七)标称吉林省大唐酒业有限公司出产的封藏·馥(白酒)(500ml/瓶 50%vol、出产日期2020-06-01),经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查验院查验发现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规范和质量要求。吉林省大唐酒业有限公司对查验成果提出异议并请求复检,经长春海关技能中心复检,保持初检定论。

(八)梨树县梨树镇金亿超市出售的标称北京市老才臣食物有限公司出产的一品鲜酱油酿制酱油(500ml/瓶、老才臣及字母图形商标、出产日期2020-01-03),经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查验院查验发现氨基酸态氮(以氮计)不符合产品明示规范和质量要求。北京市老才臣食物有限公司对查验成果提出异议并请求复检,经长春海关技能中心复检,保持初检定论。

(九)吉林省有利地势生鲜农产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前郭县哈萨尔路店出售的进口香蕉(计量称重、购进日期2021-05-30),吡虫啉不符合食物安全国家规范规则,查验组织为谱尼测验集团吉林有限公司。

(十)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鑫淼生果超市11店出售的香蕉(计量称重、购进日期2021-05-31),噻虫嗪不符合食物安全国家规范规则,查验组织为谱尼测验集团吉林有限公司。

(十一)长岭县太平川镇好易购日子广场出售的香蕉(计量称重、购进日期2021-06-02),吡虫啉不符合食物安全国家规范规则,查验组织为谱尼测验集团吉林有限公司。

(十二)朝阳区桂林路商场世江蔬菜专柜出售的姜(购进日期2021-05-29),吡虫啉不符合食物安全国家规范规则,查验组织为辽宁惠康检测点评技能有限公司。

(十三)松原市宁江区草根儿便当万丰世界店出售的芹菜(购进日期2021-06-03),氧乐果不符合食物安全国家规范规则,查验组织为辽宁奉天检测技能有限公司。

(十四)松原市宁江区陈峰海鲜批发店出售的标称长春市三龙海鲜(第三方企业)为进货来历的大虾爬子(计量称重、购进日期2021-05-25),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不符合食物安全国家规范规则,查验组织为山东嘉源检测技能股份有限公司。

(十五)东北师范大学二食堂运用的黄豆芽(购进日期2021-06-08),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物安全国家规范规则,查验组织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能有限公司。

(十六)白山市江源区石人镇新胜祥农贸超市出售的姜(购进日期2021-06-12),吡虫啉、噻虫胺不符合食物安全国家规范规则,查验组织为辽宁惠康检测点评技能有限公司。

(十七)桦甸市众衡超市有限公司出售的姜(购进日期2021-06-16),噻虫嗪、噻虫胺不符合食物安全国家规范规则,查验组织为辽宁惠康检测点评技能有限公司。

(十八)桦甸市新华街玖玖生鲜超市出售的姜(购进日期2021-06-15),吡虫啉不符合食物安全国家规范规则,查验组织为辽宁惠康检测点评技能有限公司。

(十九)桦甸金叁角高兴生鲜有限公司菠萝店出售的姜(购进日期2021-06-16),噻虫嗪、噻虫胺不符合食物安全国家规范规则,查验组织为辽宁惠康检测点评技能有限公司。

(二十)桦甸市鑫城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出售的鲜姜(购进日期2021-06-13),噻虫胺不符合食物安全国家规范规则,查验组织为辽宁惠康检测点评技能有限公司。

(廿一)桦甸市众衡超市有限公司状元店出售的姜(购进日期2021-06-17),噻虫嗪、噻虫胺不符合食物安全国家规范规则,查验组织为辽宁惠康检测点评技能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吉林省商场监督管理厅已通报当地商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办,召回不合格产品,剖析原因进行整改;运营环节属地商场监管部门已催促食物运营环节有关单位当即采取下架等办法操控危险。

特别提示顾客,如购买或在商场上发现布告所列不合格食物,请拨打食物安全投诉告发电话12315热线投诉告发。

原文标题:吉林省商场监督管理厅关于食物不合格状况的布告(2021年第34期)

转自 |吉林省商场监督管理厅

来历: 吉林日报

发布于 2023-11-04 09: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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