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妥公司不能关闭”,听起来很叼有木有!这句话不只受惯了稳妥出售密布引荐进犯的客户耳熟能详,就连稳妥出售话术金句都有其一席之地,可见其存在感有多强。
但稳妥公司是不是真的不能关闭呢?有读者给稳妥君留言问了相同的问题,对此,本文的标题便是稳妥君给出的答案。想要跟稳妥君撕逼的人先等等,咱看完文章再谈好不?
稳妥君此说并非空口无凭,我造辩驳人员要开端举例《稳妥法》第85条吧啦吧啦了,好的好的,镇定点往下看。
稳妥出售人员跟客户说,“稳妥公司不能关闭”语出《稳妥法》第85条,具体内容为:
稳妥公司因分立、兼并或许公司章程规则的闭幕事由呈现,经稳妥监督管理机构同意后闭幕。稳妥公司应当依法建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运营有人寿稳妥事务的稳妥公司,除分立、兼并外,不得闭幕。
的确有理有据,有法可依。但实际上《稳妥法》在2015年4月从头修订,该款移动为第89条,内容如下:
稳妥公司因分立、兼并需求闭幕,或许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闭幕,或许公司章程规则的闭幕事由呈现,经国务院稳妥监督管理机构同意后闭幕。
运营有人寿稳妥事务的稳妥公司,除因分立、兼并或许被依法吊销外,不得闭幕。
实际上内容相差无几,但了解经济法规的人必定一眼就看出了端倪:
1.运营寿险事务的公司不得容易闭幕;
2.稳妥公司(含寿险公司)能够关闭。
(编者注:关闭实际上是法令意义上的破产)
到这儿必定有人不由得跳脚了,都说了“不能闭幕”你怎样就给解读成“能够关闭”了呢!这实际上也是形成“稳妥公司不能够破产”这一说法撒播于世的原因,各位请记住:公司破产(关闭)≠公司闭幕。
破产是资不抵债的状况下有必要走的法令程序,而公司只需契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则且不契合破产的要件,就能够闭幕。
而在新公司法规则中,公司运营管理产生严重困难,持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遭到重大损失,经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悉数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能够恳求人民法院闭幕公司。这是公司股东及运营人员对本身利益的一种保护手法。
《稳妥法》仅仅将险企运营者这一项自我保护的方法进行了束缚,却并没有规则“稳妥公司不能够关闭”。
稳妥君挑选做这个选题的时分,特别询问了几家大型险企出售人员的观点,从业年限较久的人士告知稳妥君,这个说法存在过错,而更多的人表明公司训练的内容便是如此,这出自《稳妥法》的规则,是寿险公司的坚实后台。
先不去究其过错本源究竟在何处,但不能否定的是现下大部分出售人员的专业度引人深思。
稳妥公司关闭,保户的利益怎样办?
稳妥出售就算满口胡话但至少有一点没有哄人:就算稳妥公司真的关闭了客户的利益也无需忧虑。
《稳妥法》第92条规则,运营有人寿稳妥事务的稳妥公司被依法吊销或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稳妥合同及责任准备金,有必要***给其他运营有人寿稳妥事务的稳妥公司;不能同其他稳妥公司达到***协议的,由国务院稳妥监督管理机构指定运营有人寿稳妥事务的稳妥公司承受***。
***或许由国务院稳妥监督管理机构指定承受***前款规则的人寿稳妥合同及责任准备金的,应当保护被稳妥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如真的不幸遇到了投保公司关闭的状况,各位也请淡定联络当地保监局咨询该公司的保单转到了哪家稳妥公司即可,保单保证仍然有用。可是别忘了,这儿特指的是寿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