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我国裁判文书网发布一份事关ofo运营主体东峡大通(北京)办理咨询有限公司(东峡大通)的裁定书,裁定书显现,东峡大通名下已无可实行产业。
(来历:裁判文书网)
这份落款为本年5月7日的裁定书显现,天津富士达自行车工业有限公司(天津富士达)与东峡大通曾现生意胶葛,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天津高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东峡大通未实行收效法律文书确认的责任,天津富士达所以向天津高院请求实行,实行标的为2.5亿元。
在实行过程中,法院称东峡大通“名下无房产及土地使用权、无对外出资、无车辆,虽开设了银行账户,但已被其他法院冻住或账户无余额。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总对总’查控体系对被实行人名下产业进行了查询,体系反应查询信息为无产业。”
法院到东峡大通住所地的不动产挂号部分、商场监督办理部分、公安车辆办理部分进行传统查控,发现其名下无可供实行产业。天津富士达亦无东峡大通的产业头绪供给,法院亦已对东峡大通申报的产业进行核对,无产业可供实行,法院已向东峡大通宣布约束消费令。
依据上述情概略,法院终结了该次实行程序,并称天津富士达发现东峡大通有可供实行产业的,能够再次请求实行。
而早在本年1月11日,天津科林自行车有限公司与东峡大通现生意合同胶葛结案告诉书中,实行法院已表明,经网络查询,东峡大通名下已无标的物可施行保全。
东峡大通法定代表人也因不实行法律文书确认的责任而受到影响。
6月12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网信息显现,因东峡大通不实行法律文书确认的责任,法院已依法约束其影响债款实行的直接责任人陈正江出境。陈正江于上一年10月顶替ofo创始人戴威成为东峡大通法定代表人。
2018年12月4日,法院对东峡大通作出“约束消费令”,约束该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首要负责人戴威不得施行高消费及非日子和作业必需的消费行为。
(来历:我国实行信息公开网)
我国实行信息公开网显现,东峡大通名下共13条失期信息,其间12条立案时刻为本年。
此前据媒体发表,向ofo请求退押金人数现已上升至1500万人以上,依照199元的押金核算,累计金额近30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