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互金协会下发通广发债券知:P2P高管不得离职、失联 不得单方面宣告完成清盘

日前,杭州市互联网金融协会(下称“杭州互金协会”)发布《关于活跃合作杭州市网络假贷危险处置作业的告诉》(下称《告诉》)。

《告诉》显现,根据国家和省、市互联网金融危险专项整治要求,为进一步标准杭州市网络假贷职业展开,实在保护广阔出借人合法权益,要求市行政辖区内的网络假贷信息中介组织严格遵守以下要求,活跃合作网贷危险处置作业:

一、P2P网贷组织待偿余额不得新增,并按照相关管理部门要求逐渐压降。

二、P2P网贷组织出借人人数不得新增,并按照相关管理部门要求逐渐削减。

三、P2P网贷组织不得新增违规事务,存量违规事务有必要持续下降,于2019年6月前悉数结清。

四、P2P网贷组织实践操控人、自然人股东和组织股东的实践操控人,董事、监事、高档管理人员,以及财政、风控、技能等要害岗位负责人不得失联,保证IT运营、资金清算和债务清收等作业正常进行。上述人员如因特别原因辞去职务的,须向市、区两级金融管理部门及本协会提早报备,并书面许诺活跃合作相关作业。P2P 网贷组织在我国境内运营中搜集和发生的用户信息和重要数据应当在境内存储,并活跃合作管理部门运用。

五、P2P网贷组织不得新增分支组织。

六、P2P网贷组织原则上不得改变股东及实践操控人;原则上不得改变注册地和实践经营地,特别情况需改变的,须向市、区两级金融管理部门及本协会提早报备。

七、已呈现兑付危险或拟退出的P2P网贷组织,不得展开新事务,渠道要封闭出借用户开户、充值、招标等功能,仅保存还款、提现等功能,直至资金清退结束。

八、但凡拟退出的P2P网贷组织,不得单方面宣告完结清盘,须完结余额清零、ICP刊出、公司刊出并经管理部门赞同销号后方可完结退出。

九、自始未归入我市网络假贷整治规模的、在合规查看中未展开自查的、以及提交了自查报告但未经过行政核对的三类组织不得持续展开P2P网贷事务,存量事务有必要逐渐清退。

如持续从事网络假贷事务将根据《不合法金融组织和不合法金融事务活动撤销方法》进行处理。

发布于 2024-03-22 13:0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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