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恩利(股票卖出买入手续费怎么算01174)仍未签订任何有关财务重组的协议 继续停牌
讯,太平洋恩利(01174)发布公告,于2017年6月8日,依据该公司提交的第11章呈请,纽约法院颁令,该公司具有向纽约法院提交重组方案独有权的期限已延伸至2017年11月1日。在颁令时,纽约法院要求第11章债务人实行独家公约职责,傍边设定引发于2017年9月29日提交发表声明及第11章方案的首要里程碑的时限。该公司已妥为恪守该时限。
为推动上述进程,该公司、其纽约法令顾问及财政顾问于2017年6月26日开端的一周内举行小组及单个会议,以为该等受保密协议束缚的债权人供给经济重组方案。
依据独家公约,条款文件于2017年7月15日分发予纽约法院指定并受保密条款束缚的债权人。条款文件概述联合第11章方案项下债务人的主张财政重组的首要条款。
到本公告日期,该公司并未与任何一方就公司及其隶属公司的财政重组缔结任何具束缚力的协议。
于2017年7月24日,新加坡高等法院接获一份单独面的请求,内容有关于新加坡承认委任William A.Brandt,Jr担任为公司一间直接隶属公司CFG Peru Investments Pte.Ltd的第11章受托人。法院赞同承认,并以为第11章受托人就CFG Peru Singapore坐落新加坡的物业及财物具有与其依据美国破产法塬应具有者相似的权利,但依据新加坡公司法第50章委任的司法办理人可享有有关权利。
法院亦以为,第11章受托人被承以为CFG Peru Singapore的海外代表,并获托付办理及变现CFG Peru Singapore坐落新加坡的悉数或任何部份物业及财物。此外,法院已颁令,只需CFG Peru Singapore第11章法令程序收效,除第11章受託人赞同或经法院答应外,并在法院或许施加的有关条款的规限下:
不得就CFG Peru Singapore的悉数或任何物业、财物或事务委任任何破产接管人、经理人、接管及办理人、司法办理人或行政接管人。
CFG Peru Singapore或其物业、财物及事务概无遭打开或持续打开诉讼或法令程序,包含清盘法令程序或裁定,亦无遭打开或持续打开拘捕、查封、扣押、没收、拘留、强制履行、履行或其他法令程序,且概无遭扣押。
以及不得采纳办法对CFG Peru Singapore的物业或财物强制履行保全,或依据任何租购协议、动产租借协议或所有权保存协议从头获得任何货品。
此外,该公司股份将持续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