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區別在於兩者設立的方式不同、負責人不同、認購方式不同、需要的條件不同等。股份有限公司應當設立的機構有股東大會、董事會和監事會。
一、股份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區別在哪兒
股份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區別:
1.有限責任公司2個以上50個以下股東出資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由5個以上股東出資設立。
2.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就其出資額爲限對公司債權人負責;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就其所認購的股份對公司負責。
3.有限責任公司籌資採取內部認購;股份有限公司採取的是股票及債券形式。
4.其他。
二、股份有限公司應當設立的機構有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應當設立的機構有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
1.股東大會。股東大會由公司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的權力機構。
2.董事會。董事會是公司的業務執行機構,由5-19人組成。董事會對股東大會負責並報告;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董事長可以在董事會閉會期間行使董事會的部分職權。
3.監事會。監事會是股份有限公司的監督機構,由3名以上的股東代表和適當比例的公司員工代表組成。監事會對股東大會負責並報告。監事會可以推薦一人爲監事會招募人,監事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方式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執行。
三、股份有限公司的優缺點
股份有限公司的優點是:
1.可迅速聚集大量資本,可廣泛聚集社會閒散資金形成資本,有利於公司的成長;
2.有利於分散投資者的風險;
3.有利於接受社會監督。
法律快車提醒您,股份有限公司的缺點是:
1.設立的程序嚴格、複雜;
2.公司抗風險能力較差,大多數股東缺乏責任感;
3.大股東持有較多股權,不利於小股東的利益;
4.公司的商業祕密容易暴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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