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楼市限购最新政策 20科伦特17海南省买房政策通知全文

  【海南楼市限购最新方针 2017海南省买房方针告诉全文】4月14日,海南发布,其间说到,从4月14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暂停向在海南已具有1套及以上商品住所(含普通住所、高级公寓、低层住所和酒店式公寓,下同)的非本省户籍居民出售新建商品住所。

  居民家庭在三亚市购买第2套商品住所,请求商业性个人住所借款最低首付款份额不低于50%。居民家庭在其他市县(包含海口市)购买第2套商品住所,没有购房借款记载或相应购房借款已结清的,请求商业性个人住所借款最低首付款份额不低于40%;相应购房借款未结清的,请求商业性个人住所借款最低首付款份额不低于50%。

  一起,在全省范围内暂停向购买第3套及以上商品住所的居民家庭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所借款。

以下为告诉全文:

  海南省住所和城乡建设厅

  海南省国土资源厅

  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

  关于约束购买多套商品住所的告诉

  琼建房〔2017〕96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心经济作业会议关于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支撑合理住所需求,遏止投机性购房,安稳商场预期,促进我省房地产商场平稳健康发展,经省政府赞同,现就有关事项告诉如下:

一、支撑合理住所需求和约束投机性购房

  在全省范围内暂停向在海南已具有1套及以上商品住所(含普通住所、高级公寓、低层住所和酒店式公寓,下同)的非本省户籍居民出售新建商品住所。

  居民家庭在三亚市购买第2套商品住所,请求商业性个人住所借款最低首付款份额不低于50%。居民家庭在其他市县(包含海口市)购买第2套商品住所,没有购房借款记载或相应购房借款已结清的,请求商业性个人住所借款最低首付款份额不低于40%;相应购房借款未结清的,请求商业性个人住所借款最低首付款份额不低于50%。一起,在全省范围内暂停向购买第3套及以上商品住所的居民家庭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所借款。

二、制止期房转让和约束现房转让

  制止商品住所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住所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住所竣工交给、预购人获得不动产权证之前,各市县房管部分不得为其处理转让手续;不动产挂号请求人与网签存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的,不动产挂号部分不得为其处理不动产挂号手续。

  本告诉印发后,居民家庭新购买的第2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所,须获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转让;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新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所,须获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

三、合理安排商品住所用地供给

  对商品住所库存去化期在全省平均水平以下且住所供求矛盾杰出、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市县,经省国土资源厅同意,可适当添加商品住所用地供给规划。对商品住所库存去化期在全省平均水平以上的市县,持续暂停商品住所用地供给。各市县国土资源部分要加强本市县住所用地年度供给计划编制和实施作业,确保住所用地供给平稳有序。

四、实施商品住所价格存案办理

  已达到预售条件的新建商品住所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到市县物价部分进行预售价格存案,并在完结价格存案后15天内到市县房管部分请求预售答应。预售价格未经市县物价部分存案的,市县房管部分不予核发预售答应证。预售价格现已市县物价部分存案但未在规则时间内到市县房管部分请求预售答应的,一年内不再受理其预售请求。对已获得预售答应捂盘惜售的,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获得预售答应证的项目,不得私行进步预售价格,如需调整预售价格,有必要到市县物价部分从头存案,并报市县房管部分存案后方可执行。严厉按“一房一价”进行价格存案,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在标价之外加收任何未标明的费用。对超出存案价格、私行涨价的,按照有关规则采纳责令期限整改、暂停网签、停发后期预售答应等行政办理办法。

五、加强买卖资历审阅

  各市县房管部分担任新建商品住所购买和转让资历的审阅作业。全省各市县房地产信息办理体系(网签体系)要完成商品住所网签数据实时同享,一致查询。本告诉印发后,各市县二手房买卖合同有必要悉数纳入网签存案办理。各市县房管部分和不动产挂号部分要树立信息同享机制,不动产挂号部分要将商品住所不动产挂号状况实时交换给房管部分,完成信息同享共用。房管部分要根据商品住所网签存案、不动产挂号等状况确认商品住所购买和转让资历。具体操作细则由各市县拟定。

  本告诉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各市县可结合当地实践,在本告诉基础上出台愈加严厉的调控方针。

  海南省住所和城乡建设厅

  海南省国土资源厅

  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

  2017年4月14日

发布于 2023-08-26 16: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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