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135资金流向]东莞:暂停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政策

12月26日,东莞市住宅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调控方针的告诉》称,自告诉印发之日起,东莞市莞城大街、东城大街、南城大街、万江大街、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新建产品住宅和二手产品住宅,须自产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合同)网签存案之日起满3年或获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方可上市买卖,上述区域暂停实施产品住宅限购方针。东莞市其他区域的新建产品住宅须自产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存案之日起满3年方可上市买卖,二手产品住宅暂停实施限售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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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3-10-08 16: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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