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没有修理基金,出了问题修理费用该谁出?
前段时间,五华区人民法院发布了一份裁判文书,裁决昆明江岸小区顶楼漏水的修理费用由物业、顶楼业主及其他业主三方平摊。
对此你怎么看?无妨先来投个票。
顶楼房顶漏水
物管、顶楼及楼下业主三方一起修理
这事儿比较有意思。
因房顶漏水,江岸小区6幢1单元顶楼业主杨先生与物管及楼下6户业主洽谈一起修理,但其他业主不同意,杨先生遂自行出钱修理。
修理结束后,杨先生一纸状书,将楼下6户业主告上法庭。
终究,五华区人民法院判定杨先生,物管及楼下6户业主三方平摊修理费用。
(源于裁判文书网)
或许有人会想,顶楼漏水,关我一楼什么事?
对此,五华区人民法院判定到:
顶楼与楼下业主同为单元楼同侧住户,对单元楼房顶享有共有及一起办理权,因而应一起承当相应付出责任。
所以顶楼以下的6户业主应承当修理费用的三分之一。
这儿很清楚了,小区共有部分出了问题,不是发生在谁家就由谁家来修理,我们都有修理责任。
房顶漏水(源于网络)
此外,法院判定顶楼业主及物管别离承当三分之一的修理费用。
理由是,顶楼房子较其他楼层廉价,顶楼业主买房时即应预见房子存在渗漏危险,其仍乐意买,即视为乐意承当责任。
而物管收取了物业费,对小区物业共用部分有修理、办理等责任,应承当责任。
江岸小区(源于网络)
老旧小区没有修理基金
房子修理总遇阻止
房子修理基金由业主交纳,专门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的修理,归整体业主共有。
但2004年曾经的老旧小区大多没有交纳,遇到房子修理问题时往往相互踢皮球,难以处理。
(地方政府留言板反映老旧小区问题)
本次五华区处理的江岸小区顶楼漏水案子,给其他小区带去了很好的事例。
不过,除由业主及物管一起修理外,区政府等安排的老旧小区改造也能处理不少修理问题。
你家小区还遇到什么糟心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