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大众号发布音讯称,已对湖南省首例 “套路贷”涉黑案提起公诉。
据称,2019年2月25日,长沙县人民检察院对“1.22”专案的被告人王某某、邹某、李某等24人以涉嫌安排、领导、参与黑社会性质安排罪、逼迫买卖罪、掠夺罪、敲诈勒索罪等9个罪名,向长沙县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该案系湖南省展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首例“套路贷”涉黑案子。
经查明,2015年以来,被告人王某某、邹某、李某彼此勾通,一起出资建立宾盛寄卖行和宝悦公司,进行不合法放贷索债活动。该安排经过“套路贷”、不合法催收、干预民间胶葛等方法剥削资产和获取经济利益强大经济实力,并开展、吸收和雇佣社会清闲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强大实力,保持、扩展违法安排和获取职业独占位置;一起不合法获取公民行迹信息,为上门催收债款等违法违法活动提供方便。
该安排施行掠夺、敲诈勒索、逼迫买卖、寻衅滋事等违法违法活动,不合法获利300余万元,不只严峻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也打乱了金融市场秩序,影响社会调和安稳。
该案自立案侦办以来,长沙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提早介入,引导侦办取证。在案子移交检查起诉后,敏捷建立专案组检查处理“1·22”案。经过补充侦办,对相关人员、违法行为进行了追诉,约请“1·22”案辩护人举行定见听取会,听取律师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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