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1.3亿元炒股、理财、完成存款任务 农行一科员获刑小额信贷运作与管理10年

作为国有大行职工,没想到竟与房管局管帐共谋,二人算计移用公款1.31亿元,大部分被用于完结存款使命、购买理财产品、炒股等等。

在两者的聊天记录中,互称“利益共同体”,终究二人形成直接经济损失达680万元。

管帐和银行科员合谋

日前,裁判文书网发布一则一审刑事判决书,将农业银行合作市支行营业室科员孙某某的违法通过公之于众。

依据判决书,孙某某所违法行为移用公款罪,其并非一人“单打独斗”,而是有一个名叫苏某某的辅佐与其一起共谋作案。

在他们的聊天记录中,两人相互称为“利益共同体”。

那么,这位苏某某终究是何许人也?

判决书显现,苏某某为合作市住建局乡镇保证性安居工程专户管帐。

能够预见的是,一位房管局管帐和一位银行科员合谋,那谋划的必定是与钱有关的事儿。

判决书显现,2014年12月至2021年1月,管帐苏某某和银行科员孙某某共谋后,由苏某某使用经手和办理合作市房管局财政的职务便当,将房管局10张空白转账支票和付出暗码交给了孙某某。

孙某某拿到支票和暗码后,使用自己在银行担任转账结算、审阅收据的事务便当,用假的余额对账单、明细对账单等,分屡次以付出工程款、拆迁款等为由,将房管局乡镇保证性安居工程专户资金转入自己操控的个人银行卡账户。

至此,二人将本该归于房管局的巨额工程专户资金款挪为己用,进行盈利性活动。

移用公款达1.31亿元

孙某某和苏某某终究移用了多少房管局公款呢?

从判决书得知,两人累计移用公款数额高达1.31亿元,移用公款的时刻长达6年之久。

2021年2月,孙某某因涉嫌移用公款罪被采纳留置办法,同年4月遭检察院刑事拘留,之后取保候审。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移用的巨额公款的去向得以真相大白。

值得一提的是,被移用的大部分公款被孙某某用于完结自己或别人存款使命、购买理财产品、股票证券等。

此外,还有算计近1600万元被供给给甘南两家商贸公司的担任人,用于长时间进行盈利活动。

案发前后,孙某某和苏某某二人算计交还约1.24亿元,剩下680.1万元未能交还。

判决书显现,孙某某和苏某某二人的违法行为形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为680.1万元。

关于移用公款以完结自己存款使命的细节,在孙某某和苏某某两人的微信聊天记录中也有所表现。

比方,孙某某问苏某某,你们零余额账户有没有钱,帮我完结三季度存款使命。苏某某回复说有3000万元。孙某某说能转到我这儿吗?苏某某说能。之后,孙某某要求苏某某“下来的时分把付出暗码器带上”。

2015年12月,孙某某将移用的2700万元公款转入其岳母银行卡上,后将理财所得利息27.29万元及本金悉数转回自己供给的银行卡上。

2016年,由于李某要完结存款使命,便联络孙某某将其间2000万元转入一张个人银行卡中,帮李某完结存款使命。

涉案者一死一获刑

本案审理期间,管帐苏某某早已因病逝世。

关于孙某某的罪过,法院审理以为,其身为国家工作人员,使用办理、经手公款的职务便当,伙同苏某某移用公款进行盈利性活动,数额巨大,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情节严重。

法院进一步指出,孙某某和苏某某系共同违法,二人共谋、策划获得移用款,二人在违法活动中所起作用适当。

不过,鉴于孙某某是自动投案,归案后照实供述自己的违法事实,法院确定其为自首行为,可从轻处分。

最终,法院以孙某某犯移用公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处分金10万元,并对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发布于 2024-03-21 19: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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