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讯(记者 唐荣 通讯员 张建国)在网上上圈套了5000元,便匆匆忙忙上网搜索“网络差人”,企图追回丢失,不料又被“网络差人”骗走50000元。连续吃亏还越吃越大的张小姐赶忙向实际国际的真差人报结案。
近来,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对这个打着“网络差人”幌子四处作案的欺诈团伙成员判处刑罚,别离判处吴某等5名被告人34个月到11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万元到3千元不等。
龙岗法院经审理查明,2016年11月,被告人吴某在各大互联网论坛以“我国110网络差人”等名义注册,并发帖宣称自己是网络差人,受理各种被欺诈案子,一起留下了QQ号。吴某还找到温某、陈某、欧某、符某等人作为“卡手”(即专门为别人的欺诈行为供给银行账号、POS机,一起代为提取现金并从中提成)。几人约好,由吴某施行网络欺诈,温某等人担任供给接纳被害人转账的银行卡并组织人员提现,每成功一笔收取15%的好处费。
张小姐是坠落“网络差人”圈套的第一个受害者。2016年11月13日,张小姐因被网络欺诈5000元,经过百度找到吴某所发的网帖并与之树立QQ老友联络。她将自己上圈套一事具体陈说后,吴某谎报已将其所付出的5000元冻住,并要求张小姐到邻近的银行ATM机上接纳退款。随后,被告人吴某紧迫联络“卡手”,取得了一个银行账号。吴某首要旁边面问知了张小姐银行卡中尚有7万余元,随后拐骗张小姐操作柜员机进入退款体系(实为转账界面),输入了上述银行账号,再输入退款代码49988(实为转账金额)。“卡手”陈某收到钱后,先到ATM机上取出8500元,再将余款转入“卡手”符某的卡上,由符某去ATM机取现。二人取款后,各自留下提成,余款则存入吴某所供给的银行账号内。
龙岗法院还查明,几名被告人用相同的方法总共欺诈了17人,涉案金额近18万元,各人参加作案次数不同,涉案金额不等,其间被告人陈某最多,参加作案10次,涉案金额143988元。5名被告人中,陈某、欧某还有故意犯罪前科,是累犯。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吴某是主犯,其他4名被告人均为从犯,归纳考虑各被告人的不同情节,法院终究对吴某等5名被告人以欺诈罪作出上述判定,并一起责令各被告人连带退赔各被害人悉数上圈套钱款。